各乡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按照《焦作市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工作制度》中有关聘任条件和程序,从我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专家学者、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家代表、媒体记者、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和群众代表中选聘了20名同志(详见附件)为温县营商环境首批特邀监督员,聘任期2年(2024年10月至2026年10月)。
特邀监督员要认真履行营商环境监督工作职责,积极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及时反馈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收集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参与有关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培训、座谈、调研、明察暗访等活动。特邀监督员履行监督工作职责,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工作纪律,持“温县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证”开展监督工作,不得以特邀监督员身份从事与营商环境监督工作无关的活动。
各部门要尊重、支持、配合特邀监督员履行工作职责,虚心采纳监督意见,第一时间进行答复落实,为特邀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日常联络和协调监督工作,不定期组织召开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特邀监督员对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完善问题处置渠道,建立问题处置机制,以督促改,以改促优,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统一开放、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便利快捷、可预期的良好营商环境,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