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一)主要收入项目
1、增值税36000万元,增长15.7%。
2、企业所得税23916万元,增长4.7%。
3、城市维护建设税3100万元,增长6.1%。
4、房产税2400万元,增长12.1%。
5、印花税1600万元,增长13.6%。
6、城镇土地使用税5300万元,增长4.1%。
7、土地增值税6800万元,下降3.6%。
8、车船税1700万元,增长2.7%。
9、罚没收入10164万元,下降4.5%。
10、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5748万元,增长132.6%。
11、专项收入3255万元,增长6.4%。
(二)上级补助收入情况
上级补助我县资金共计109564万元,1、税收返还7461万元;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9606万元;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2万元、卫生健康132万元、节能环保1704万元、农林水639万元。
(三)主要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08万元,同比增长13.2%。
2、公共安全支出15371万元,同比增长1.1%。
3、教育支出47401万元,同比增长17.7%。
4、科学技术支出5641万元,同比下降35.2%。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926万元,同比增长5.2%。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457万元,同比下降13.3%。
7、卫生健康支出22003万元,同比下降38.3%。
8、节能环保支出10148万元,同比增长46.3%。
9、城乡社区支出13715万元,同比增长161.4%。
10、农林水支出40287万元,同比增长5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2022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定为15125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842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62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800万元,收入总计180519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5300万元后,可支配财力为125219万元。
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的原则,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124559万元,还本支出拟安排66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2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6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编制支出预算77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拟定为17968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11969万元。
以上各项支出,是根据收入状况、支出需求和上级提前告知补助安排的,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通过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资金还会有相应的追加支出。
五、政府债务情况
按照预算法规定,从2015年起国家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政府债务余额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省财政厅核定我县2021年政府债务限额23.0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7.77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5.25亿元。
截至2021年底,我县政府债务余额合计21.61亿元(一般债务6.77亿元,专项债务14.84亿元),全县政府债务余额未超过省财政厅规定的限额。
2021年度,省政府转贷温县地方政府债券额度5974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51240万元,再融资债券8500万元。2021年债券还本付息额为17328万元,其中本金11485万元,利息5843万元。
2022年度,温县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为8343万元,其中: 一般债券还本预算120万元,一般债券付息预算2464万元,专项债券还本预算66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预算5099万元。2022年度,温县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还本付息预算数为200万元,其中:还本180万元,付息20万元。
六、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说明
(一)2021年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1)财政衔接乡村振兴项目。1.产业帮扶项目12个,(含小额贴息项目)资金总量2407.66万元,占衔接资金总量的54.02%,2020年产业项目占比为53.42%。(其中,中央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资金总额962.31万元,比例55.11%,2020年中央产业资金占比62.68%)。当地结合产业项目规划确定重点支持的特色产业项目1类2个,如:种植类(番田镇前峻山小吊瓜,按照“春瓜秋菜”的模式,现种植有螺丝椒、线椒、华之秀黄椒等优良辣椒和西兰花等蔬菜。2022年春节前后,将种植吊瓜L600、中玉1号、中彩3号以及趴地麒麟瓜等高端礼品西瓜,瓜肉有红壤和黄壤2种品质,预计5月1日前上市,直供北京万邦、郑州新发地等大型批发市场,预计年产值120万元。该项目每年可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30万元,可带动5户参与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年增收10000元。今年产业帮扶项目竣工后,可为80户80人脱贫户和监测户提供稳定收入。金融帮扶项目1个,资金总量为66.96万元。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531人,共计41.17万元。今年累计为330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发放小额信贷1257.25万元;历年累计为1944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发放贷款1559.9万元;为9家企业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款4870万元;设立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项目1个,金额590万元。
2.就业帮扶项目1个,资金总量为19.8万元。其中,实施跨省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项目1个,共为347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发放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17.35万元。
3.教育帮扶项目1个,资金总量为72.87万元。其中为454位脱贫户和监测户提供雨露计划政策奖补,进一步提高脱贫人口素质,增强脱贫户和监测户就业和创业能力。
4.生活条件改善项目23个,资金总量为587.93万元。入户路改造21条,修建11公里,惠及21个村5380户18850人出行。安全饮水项目(集中供水点)安排了2个,惠及2个村638户2230人安全饮水,共使11864人受益,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
5.村基础设施项目52个,资金总量1217.52万元。其中,通村、组硬化道路52条,总长31.505公里,解决了55个村60200人行路难问题。修建排水沟8条,总长2.404公里,解决了8个村污水排放问题。项目实施后,极大改善了脱贫村和非贫困村的生产生活条件。
6.项目管理费2个,资金总量151.12万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县通过公卫、妇幼信息系统,每乡镇抽查110名居民进行群众知晓率及满意度核实,知晓率和满意度为67.25%。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能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我认真做好重点人员排查、防控知识宣传、隔离观察、健康监测、发热患者筛查、密接人员追踪、环境消杀等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及培训工作。
(3)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温县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项目总计实施14个,财政总投资21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1万元,省级资金29万元,县级配套43万元。2021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共实施14个,美丽乡村项目共实施5个,扶持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共实施8个,全部按时间要求完工。
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各预算单位进一步认识到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效改变了过去部门和单位存在的“重预算轻管理、重分配轻监督、重使用轻效益”的观念,引导单位逐步树立绩效理念。
(二)2022年绩效目标申报情况
2022年编制预算时,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预算单位要对所有项目支出确定绩效目标,填报《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报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对于没有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明确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安排。2022年全县709个项目,均填报了绩效目标表(详见《2022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全县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29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预算数增加26万元,增长2.1%。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与2021年数据一致,无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91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6万元,增长2.4%。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46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纪检委、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26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部分单位车辆到报废期需要更新车辆;公车运行维护费63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因开展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与2021年数据一致,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19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0万元,降低0%。主要原因:与2021年数据一致,无变化。
八、名词解释
1.政府债券
根据《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债务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市县通过省级政府代为举借。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我省从2015年开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按照用途分为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两类。置换债券用于偿还符合规定的政府债务本金以及库款归垫,不得用于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新增债券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2.转移支付
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对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进行无偿的财政资金转移。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当由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3.税收返还
现行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超收收入或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5.地方政府债务
2016年,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指出,全省加快建立“责、权、利”相匹配和“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省政府依法统一举借全省政府债务,省辖市、县(市、区)确需举借政府债务的由省政府代为举借。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通过发行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各级政府在经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对市县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政府债务规模控制。
6.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7.公务卡
是预算单位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现代财政支付管理制度,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公务卡的使用增加了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8.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财政存量资金,是预算安排的在年末还没有实际支付出去的资金。按资金形成的时间可分为两种:一是结余资金,即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提前完成或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预算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二是结转资金,即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提出了明确要求,县财政积极按照要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予以收回,统筹安排用于落实稳增长政策和全县重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