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综〔2026〕11号)文件精神,经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申请,村级确认,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现将我县通过审核的363人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8日——2026年8月6日
如果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县乡村振兴事务中心反映。
监督电话:
中 央 12317 省 级 0371-65918607 市 级 0391-5351321 县 级 0391-6192503
附件:2026年上半年脱贫户(监测对象)劳动力省外务工交通补助发放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