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温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
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根据《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0号)、《焦作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焦政〔2022〕13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温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承办单位对列入《目录》的事项,要细化任务安排,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策事项。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事项,不得提请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承办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沟通协商,拓宽意见征求范围,除部门,专家,龙头企业外,要征求小微企业,基层群众,行业协会等多方意见,做到应听尽听,全面覆盖,避免意见来源单一。
三、对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县政府办公室将建立台账并进行全流程指导监督,确保决策承办单位履行程序的质量和进度。
四、县政府法制部门要加强合法性审查,及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加强对各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五、《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确需调整或新增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附件:2026年温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2日
附件
2026年温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1 | 温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 | 自然资源局 | 第三季度 |
2 | 更新温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 | 自然资源局 | 第四季度 |
3 | 焦作市温县示范性区域托育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