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执法部门 |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频次 | 检查时间 | 检查方式 |
1 | 黄河街道办事处 | 辖区企业 | 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是否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是否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第六十七条、第六项及第二款、第六十七条 | 半年一次 | 2月初、8月初 | 现场检查 |
2 | 黄河街道办事处 | 辖区企业 | 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 半年一次 | 2月初、8月初 | 现场检查 |
3 | 黄河街道办事处 | 辖区企业 | 对本行政区域或者管理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第九条第二款;《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23)》第五条第四款 | 一年一次 | 2月初 | 现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