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共计6个食品大类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7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1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5批次,全部合格;肉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乳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本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检出不合格样品3批次,不合格率为3.75%,不合格样品出现在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中,检出不合格检验项目2个,为噻虫嗪、大肠菌群。
1.焦作湾湾川百货超市的大葱(食用农产品),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温县蜜雪基地老碗面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的小碗(餐饮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温县小丽迎小吃服务店(个体工商户)的大碗(餐饮食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安排综合执法大队依法调查处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