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坚决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温县城市管理局公开通报今年以来典型案例。此次通报旨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推动各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筑牢城镇燃气安全防线。
案例一:
2025年3月26日,温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陈某某在温县慈胜大街与振兴路交叉口路西北墙角喜牛渣渣餐饮店门前私自施工,未履行联审联批制度,挖断燃气管道,致使燃气泄露。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款》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对陈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2月28日,温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河南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温县温泉路电力新村门口施工时未对燃气设施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挖断燃气管道,致使燃气泄露。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款》第三十四条规定依法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5年3月11日,温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李某某在温县番田镇西留石村私自施工,未履行联审联批制度,挖断燃气管道,致使燃气泄露。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款》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对李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四:
2025年6月6日,温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党某某在温县黄庄镇前崔庄村私自施工,未履行联审联批制度,挖断燃气管道,致使燃气泄露。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款》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对党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五:
2025年9月3日,温县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安全检查中发现张某某在温县中福路西段物流园内私自施工,未履行联审联批制度,挖断燃气管道,致使燃气泄露。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款》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对党某某作出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