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登记管理,提升资格审核工作的准确性、时效性与公平性,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及《温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温政办〔2025〕18号),特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登记系统,该系统是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开分配的登记审核平台。经登记并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家庭),纳入轮候库平台,方可参与后续公开摇号配租等分配环节。现将保障性租赁住房轮候库登记流程通知如下:
1.申请受理:申请人可通过线上(政务服务网、“豫事办”等平台提交材料)或线下(县住房保障中心领取并递交《温县保障性住房轮候库登记表》)方式提出申请。
2.部门联审:由县住房保障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核,主要包括:自然资源部门核查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安部门核查户籍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审核市场主体注册信息;民政部门审核婚姻及低保情况;街道(居委会)核实自建房情况;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退役军人家庭资格及相关优待政策落实。
3.登记公示:审核通过的信息录入河南省房屋交易生态和房地产市场检测分析平台保障对象轮候库并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举报,经核实无误的予以登记,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告知申请人。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原有登记信息同步作废。凡有意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须严格按照《温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温政办〔2025〕18号)的最新规定和要求进行登记,并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特此通知
温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