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态环境局温县分局:
你单位报来《温县一污及陈家沟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湿地及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焦环文温字〔2025〕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河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6号)、《焦作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焦政办〔2021〕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弘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温县一污及陈家沟污水处理厂尾水提升湿地及污水资源化利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编码:2510-410825-04-01-639730。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温县陈家沟景区东侧。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该项目包括人工湿地工程和再生水利用工程。其中
(1)人工湿地工程,设计处理尾水20000t/d,建设人工湿地100亩。包括生态稳定塘1座,水平潜流人工湿地48座,表面流人工湿地2座,配套提升泵站1座、布水堰7座,集水渠1350m,湿地植物679700株,湿地填料51334m3,水质监测微型站1座、尾水入湿地工程的连接管道约8km、管理房150m2、温室1000m2、配电室24m2,道路,绿化等;
(2)再生水利用工程,铺设主管网8km,配套提升泵站1座。
四、建设周期。项目建设周期为12个月。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7046.9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091.3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20.08万元,预备费335.5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
六、招标方案。该项目在建筑、安装、勘察、设计、监理等环节需按我委批复的招标方案进行招标,招标公告须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做好招标文件备案和招标情况报告工作,并接受我委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七、请你单位按照省纪检委豫纪发〔2014〕33号文件要求,认真履行廉政风险告知程序,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在党组会上全文公开宣读,并将《廉政风险告知书回执单》和《廉洁承诺书》反馈我委。
请据此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要求,落实各种建设条件及建设资金,优化建设方案。编制的项目初步设计需报我委审批。
附件: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