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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水利局亢村管理站场地及房屋租赁权公开转让公告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5-12-10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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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温交易〔2025〕141号


受温县水利局的委托,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2025年12月18日下午3:00分在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厅对温县亢村水利管理站场地及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转让。

一、转让标的概况:   

    位于亢村村西,场地面积:2636.91㎡,房屋面积143.1㎡。

 该标的起始价为:年租金:8300元   竞买保证金为:3000 元。

注:根据《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承租方必须从事合法经营;不得从事噪音污染及环境污染行业,承租方要按照双方签订租赁协议履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条件:报名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失信被执行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外,否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竞买人必须按照“竞价规则”(主持人现场宣读)竞价,本次竞价遵循价高者得的原则。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 —2025年12月17日(法定工作日)

2.报名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产权交易科
       五、资格审查要求

1.本次租赁权公开转让实行在规定报名时间内资格审查。

2.竞买人参加报名时,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复印件,法人需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机构组织代码证、法人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纳竞买保证金凭证。

3.对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方可参加现场转让活动。

六、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由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至开户银行。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7日17:00时(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逾期未交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

2.未按本规定和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按无效竞买处理。

3.转让会结束后,竞得人持《成交通知书》向温县水利局交清租赁款后并与该单位签订《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否则每延迟一日按总成交额的1%缴纳违约金。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转让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持交款凭证及《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到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科办理退还手续,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转让会后3个工作内办理全额无息退还手续。

七、转让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17日

注:竞买人需自行到标的所在地现场踏勘。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交纳保证金账户名称: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温县温泉路支行

账  号:941002010067580059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温县人民政府网》

九、联系方式   

温县水利局                                  王先生 0391-6120927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交易中心          陈先生 0391-6135069

温县水利局

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