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巡河责任。坚持村级河长“周三巡河日”机制,定期开展巡查,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切实织密汛期安全防护网。截至目前,共完成乡级河长巡河120余次,村级河长巡河200次。
二是深化环境整治。积极开展河道清理工作,组织各村清理滩区河道农业及生活垃圾30余处600余方。同时,聚焦汛期防洪安全关键环节,面对险情迅速响应,积极组织滩陆庄等4个村紧急出动人员30人次,机械6辆,保障汛期河道安全。
三是保障饮水安全。发挥街道、村两级河长职责,围绕“三清一净”目标,深入开展以打击非法采砂、非法养殖等为重点的“河流清洁行动”和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定期对辖区各村供水工程开展环境卫生督导工作,开展督导检查20余次,累计指导村级水站问题整改10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