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效率与规范化水平,依法明晰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我局与温县建设工程质量工作站签订了行政执法委托书,现将行政执法委托书内容予以公示。
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 行政执法委托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