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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温县政府预算公开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5-09-05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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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预算说明

(一)本级收入情况

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拟定为112050万元,增长5%,其中,税收收入拟定为99200万元,增长1.5%,税收占比88.5%。主要收入项目是:

● 增值税45620万元,下降2.5%。

● 企业所得税30176万元,增长17.5%。

● 个人所得税1600万元,下降5.9%。

● 城市维护建设税4012万元,下降2.5%。

● 城镇土地使用税4512万元,增长0.2%。

● 契税3400万元,下降7.4%。

● 房产税3100万元,增长0.5%。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149万元,增长41.3%。

●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072万元,增长46%。

● 专项收入3600万元,下降10.5%。

(二)上级补助收入情况

上级补助我县资金共计109826万元,包括:

1、返还性收入7855万元;

2、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7080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25513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11126万元,结算补助收入162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4392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146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20612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2491万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65万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08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436万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465万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226万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5万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44万元。

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8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万元、教育1万元、卫生健康135万元、节能环保1134万元、城乡社区2827万元、农林水793万元。

(三)主要支出科目

2025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数为267055万元,主要支出科目为: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982万元,增长6.6%。

2、 公共安全支出13485万元,下降13.6%。

3、教育支出54399万元,增长8.1%。

4、科学技术支出4629万元,下降51.6%。

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087万元,增长1.6%。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321万元,增长10.8%。

7、卫生健康支出22359万元,增长2.1%。

8、节能环保支出9896万元,下降2.7%。

9、城乡社区支出9468万元,增长25.4%。

10、农林水支出43927万元,增长16.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说明

2025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拟定为355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87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26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0886万元,收入总计99598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000万元后,可支配财力为96598万元。按照以收定支、专款专用原则,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89762万元,还本支出拟安排6836万元。

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264万元,其中:残疾人事业发展55万元,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158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2048万元,中央补助地方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说明

2025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定为197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1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19200万元后,可支配财力为562万元。按照以收定支原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562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5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拟定为24860万元,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18555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全县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19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1249万元减少54万元,下降4.3%。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0万元,主要用于:按照上级要求,减少出国访问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986万元减少24万元,下降2.4%。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386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局、机关事务局等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车辆,与上年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公车运行维护费57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因开展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预算数600万元减少24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减少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2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预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贯彻厉行节约。

六、名词解释

1.政府债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要求,地方政府债务只能通过发行政府债券方式举借。市县通过省级政府代为举借。除此之外,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举借债务。我省从2015年开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政府债券按照用途分为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两类。置换债券用于偿还符合规定的政府债务本金以及库款归垫,不得用于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用途。新增债券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加大对保障改善民生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支持力度,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杜绝用于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

2.转移支付

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对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进行无偿的财政资金转移。转移支付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当由地方政府(或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

3.税收返还

现行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返还、所得税基数返还、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

4.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超收收入或结余资金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

5.地方政府债务

2016年,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指出,全省加快建立“责、权、利”相匹配和“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省政府依法统一举借全省政府债务,省辖市、县(市、区)确需举借政府债务的由省政府代为举借。省政府授权省财政厅通过发行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各级政府在经批准的限额内举借债务,报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只能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对市县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政府债务规模控制。

6.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2016年5月财政部、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将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7.公务卡

是预算单位人员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的信用卡。公务卡制度是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银行卡为载体的现代财政支付管理制度,是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体系的组成部分。公务卡的使用增加了公务支出的透明度,对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政策、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8.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财政存量资金,是预算安排的在年末还没有实际支付出去的资金。按资金形成的时间可分为两种:一是结余资金,即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提前完成或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预算资金;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二是结转资金,即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提出了明确要求,县财政积极按照要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控制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的结转资金予以收回,统筹安排用于落实稳增长政策和全县重点支出。

附件: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表.xlsx

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公开表.xlsx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公开表.xlsx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