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帮扶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21〕33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焦政办〔2021〕46号)以及《关于推行帮扶项目资产“1533”管理模式的通知》(温扶贫办〔2021〕4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安排11个乡镇(街道)通过项目台账和实地勘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实施的帮扶项目从项目名称、资产名称、资产类别、产权归属、规格型号、规模数量、构建或取得时间、预计使用年限、资产总值、管护责任单位、管护责任人、运营方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审核,现将已核准确认的2024年实施的79宗5458.52万元帮扶项目资产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