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加快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良好法治发展环境,根据规范性文件年度清理计划县政府决定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凡决定废止和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一: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温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
点击查看解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