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温水许延决字〔2024〕第3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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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温县水利局行政许可延续决定书 |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许可编号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4-09-25 |
有效期自 | 2024-09-25 |
有效期至 | 2027-09-24 |
许可内容 | 温县顺风运输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出的温县顺风运输有限公司取用水项目取水许可(原许可证编号:D410825G2021-0025)延续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 年9月25日受理。经审查,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延续温县顺风运输有限公司取用水项目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9月30日至 2027年09月29日。 请你单位持本决定,到温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
许可机关 | 温县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