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冠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无牌电动四轮车管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支持,您的建议非常好,对有效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降低交通事故发案率,确保群众出行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收到您的建议后,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交警部门对照建议内容,实地调查,并对照相关政策,形成了处理意见。
经实地调查研究,该路段由西向东子夏大街至王廷大街全长约9000米,路宽约20米,双向四车道,沥青路面,中间设立6米隔离花坛,机非混合道路,部分道路路面破损,且周边企业多、村庄多、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高峰时期车流人流较大,为隐患路段。
为消除和减少交通安全隐患,交警部门道路中队每天早、中、晚强化辖区巡逻频次和管控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查处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让行、违法载人、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道路安全隐患。
为改善道路通行条件,降低道路不安全因素,交警部门积极向县政府申请资金安装交通信号灯。2024年上半年,向县政府申请增加第一批交通信号灯,该批次以国省道路口为主,约30处路口,目前县政府正在研究审批中;鉴于该路段车流量大且与乡村路口平交多,现拟向县政府汇报增加第二批以县乡道路路口为主的交通信号灯,含东环路3处路口(东环路与老温武路路口、与一号路口、与王园线路口),经开区纬三路4处路口(华顿电力设备厂、鑫固科技东边十字口、水亿方东边十字口、万济合医药东边十字口),司马大街与谷黄交叉口1处,纬七路慈胜大街路口1处,计划于2024年12月底前安装完毕。
在此,非常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公安交警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也希望您在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温县公安局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