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晶晶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黄河路向西修建至西环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所述黄河路向西修建至西环路,该路段属于城区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城市道路规划建设管理职责在城市建设市政管理部门,国省道规划建设管理职责在交通部门。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同配合县住建部门做好黄河路西延道路规划建设和国省道路衔接等工作,尽快对该道路实施建设,缓解温济路交通压力。
温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