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销售手持氢气球等易燃易爆品加强监管”的提案收悉,经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调查,我县销售手持氢气球行为主要集中在子夏公园、慈胜公园、文化广场等地,时间集中在节假日。
二、采取措施
针对以上特点,县城管局周密安排,加强对公园广场重点时段的管控,宣传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教育广大商贩在公共场所禁止灌充、施放氢气球及其升空物,严禁在各种场合灌充手持氢气球,儿童玩耍的气球里应充装惰性气体等内容,引导群众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如发现无证销售氢气球黑窝点的线索,及时反馈至安监及公安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进行处置。
三、下步打算
城管执法大队将把销售氢气球等易燃易爆品纳入日常工作中来,通过日常巡查和集中整治等手段,遏制乱象,给群众营造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温县城管局的工作。
温县城市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