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立科、王康委员:
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四同步”工作落实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提案所述问题,我局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以上提案内容认真研读并梳理,根据职责分工,依据《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规定的交通安全设施,我局制定了交通安全设施“四同步”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四同步”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项目建设单位的指导和监管力度,确保新建、改建及扩建道路项目在设计、建设、验收、使用环节落实“四同步”制度,确保“四同步”工作取得实效,提高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水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温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