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和《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申报首批县域商业建设试点县(市)的通知》(豫商建〔2022〕4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温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我局于2023年8月7日,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温县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示范县项目》进行招标,中标单位:宁陵县酒都梨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947500元。按照合同约定,累计完成4个乡镇商贸中心升级改造且通过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共计194750元。经第三方机构验收合格,拟拨付宁陵县酒都梨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194750元。经班子会研究决定,现将结果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7日——3月11日。任何单位及个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按以下电话联系和举报。
电话:温县纪检监察电话:0391-6192536
温县商务局市场股:0391-6192004
温县财政局金融贸易科:0391-6199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