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温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温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