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6号),我县组织编制了《温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已于2023年3月25日将《规划》草案向社会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截至2023年4月24日,未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
温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