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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第7号建议的答复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4-01-08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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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东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县制鞋行业发展的关心。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工业经济发展,始终坚持“工业强县”战略不动摇,不断创新发展理念,推进传统行业升级转型,全力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县拥有制鞋企业158家,主要集中在岳村、张羌、祥云、黄庄等乡镇(街道),全县有60余条生产线,企业员工7600余人,年产销近2亿双。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建议,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根据您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制鞋行业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加强制鞋行业监督管理,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联合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温县制鞋行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暨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目的是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制鞋行业产品质量安全,切实加强制鞋行业监督管理,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制鞋行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暨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已达到通过开展制鞋行业的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暨质量提升工作,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提升制鞋行业产品质量水平,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鞋类违法行为,从源头上管住不合格鞋类流入市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制鞋行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二、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一)开展集中培训,提升整体素质。邀请质量专家,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制鞋行业生产企业负责人和质量监管人员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等法律法规、制鞋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提升执法人员的监管能力,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助推制鞋行业产品质量专项整治暨质量提升工作扎实推进。

(二)开展监督检查,规范生产行为。各责任单位要对辖区内制鞋生产企业开展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关键原材料、生产过程、出厂检查等关键质量控制点是否到位,生产场所、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产品标识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通过检查销售合同、供货单和检验记录等,深入调查生产企业是否存在偷工减料违法行为。通过监督检查,实现底数清、情况明。

(三)开展重点检查,规范经营秩序。加大对流通领域鞋类产品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无证或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以网络、直销等方式销售鞋类产品的监管,把好线上、线下鞋类产品质量关。进一步完善鞋类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开展专项整治,严惩违法行为。执法大队要发挥执法重拳作用,依法严厉打击鞋类生产、流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稽查股、法制股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与公安部门建立案件线索共享、协同查处,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的联动机制。对重大、疑难犯罪案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主动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确保打击惩处到位。

(五)开展监督抽查,依法依规处置。依据国家、省、市局下达的鞋类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各监管所要配合完成鞋类产品监督检验任务,并严格落实不合格后处理工作。

根据您提出的行业协会现状、9块9包邮销售模式问题通过实地走访和对制鞋企业代表沟通了解到。鞋革商会自2011年成立之后,能够正常运作,并组织鞋业行业企业会议等活动。但因相关政策规定,对一些组织活动予以取消,因不是专门的法人机构单位,属于未注册的单位,并未安排专人去负责商会的大小事务,由此鞋革商会之后的作用并未能发挥出来。

当前县区以西临近乡镇的制鞋企业之间彼此联系较多,因同为布胶鞋企业,一年一至两次,在有市场波动、原材料选定上有意见需讨论时,一部分主导企业会自发组织进行会议,对市场情况进行讨论。因产品不同,自发组织的会议讨论不包括凉鞋企业。

关于9块9包邮销售模式。此类情况存在,但是在自发组织会议的企业中不存在此类销售模式。原因是包邮销售模式的企业为小作坊企业,以塑料为原材料制鞋,所以质量无法保证,此类销售群体仅将此类产品作为一次性用品,并不能保证能够长期使用。通过对企业领导的沟通了解到,此类销售模式所生产的产品,对布胶鞋企业市场冲击并不大,布胶鞋企业所面对市场主要为民工群体,消费群体所需为结实耐用,对一次性的、质量无法保证的产品并不会选择。市场不同,所以冲击不大。

三、根据您提出的传统行业转型升级问题

(一)开展专题调研,制定转型升级方案

研究制定全县制鞋业专题调研方案,对全县制鞋企业发展情况进行充分的摸底调查,根据全县制鞋企业情况分类汇总分析。适时组织召开布胶鞋、凉鞋企业代表和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行业转型升级座谈会。结合各方面征求意见,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完善《温县制鞋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初稿)》。并发挥鞋业协会在行业转型升级上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明确我县鞋业协会在新形势下的积极履行协会职能,通过电视、网络、横幅、宣传单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依法办事,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盗用他人的专利技术,不制造、不使用、不销售、不传播假冒产品,不盗用和仿造他人的商标、产品标识和外观设计,全面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能力。

(二)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行业扶持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温县县委 温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温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发〔2021〕1号),支持工业企业创新驱动、智能制造、技改升级、绿色发展,从政策资金、资源要素、减负降本、激励保障等方面进行扶持,推动工业企业尽快做大做强。文件中提出实施传统产业转型行动,加快制鞋业转型升级步伐,将我县制鞋产业打造成为国内具有影响力的制鞋生产基地。优惠政策方面,县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并设立工业企业创新发展奖、工业企业税收贡献奖、工业企业土地使用税分类补贴等奖励政策以及落实市级奖励补贴政策。积极为企业争取资金奖励,帮助企业解决好发展中的问题,真正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助推全县制鞋企业高质量发展。



温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