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证程序,经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验收、审查,以下零售企业符合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3年12月12日始至2023年12月18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391-6192037
通信地址:温县太行路西段1169号
邮编:454850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经营方式 |
经营范围 |
注册地址 |
现场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人员 |
1 |
温县春和堂
大药房 |
单体零售 |
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 |
温县赵堡镇陈家沟王庭大街1排72号 |
2023-11-21 |
蔡志伟
赵艳霞 |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