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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85号提案的答复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3-11-23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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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成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治理公园广场噪音污染”的提案收悉,经与公安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首先,感谢您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我单位对您提出的建议非常重视,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迅速安排有关科室实地查看,对建议所涉及到的问题进行跟进处理。

 一、关于游园内群众早中晚使用大功率放唱戏、跳舞及公园周边小贩使用大功率音响播放广告招揽顾客,噪音扰民问题。一是加大管控力度,严格按照《噪音污染防治法》规定进行管理,对噪音扰民问题,增大巡逻管频次,控制音响分贝,明确娱乐时间,确定跳舞地点;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宣传噪音污染的危害性,组织公园广场管理人员对游客进行思想疏导,发现大功率音响设备,对其进行劝导降低音量,切实解决大功率播放唱戏、跳舞、小商贩广告噪音给群众带来的噪音问题。

 二、关于公园周边巨幅电子屏全天高音量播放广告,对周边造成的噪音污染问题。结合相关部门对公园广场周边巨幅电子屏进行统计,了解播放时间、播放音量等情况,控制高音量显示屏播放,规范大屏幕播放时间、降低广告播放音量,夜间播放的杜绝噪音扰民,今后,将继续加大对户外电子显示屏的监督和管理。

 三、关于公园内存在甩大鞭噪音污染及对过往群众带来安全风险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相关规定,禁止任何个人或单位在公园范围内开展甩鞭等有安全风险及噪音扰民的活动。如有发现甩鞭、打陀螺等产生噪音活动行为及时劝导制止,对拒不听劝且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员,我们将依法取证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园林绿化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园林绿化工作。 



温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