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 | 简体 | 进入关怀版 | 无障碍
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3-11-22 17:11
分享到:

王小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村级建设用地指标的建议”提案收悉。经与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是我国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乡村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是乡村振兴的必然需求。您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适当向农村倾斜的建议和坚持安全发展原则,高效集约用地,提高乡村各类建设用地使用效率,更好的满足乡镇发展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提案,也是我局指导村庄规划编制的重要任务。

在强化乡村振兴用地保障方面,为合理保障乡村振兴用地需求,我局严格要求在编村庄规划时要加大对农村闲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各类用地的整合,以满足乡镇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用地需求。一是严格控制村庄建设用地总量。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为目标,按照“一户一宅”和“户有所居”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农村居民点规模;严格按照村庄规划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区域,开展村庄建设,禁止在村庄建设用地区域外选址建住宅;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重点区域集中,合理保障乡村产业用地需求。二是提高村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引导村庄居民点减量发展,加快将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现状农村居民点转化为城镇社区;突出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产业共兴,解决空心村资源闲置、用地布局零碎等问题,实现资源高效配置、空间高效融合。

我县已启动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根据产业发展规律,在城乡之间合理安排产业用地布局。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将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主要控制指标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在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支持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用地。

下一步,我局将利用村庄规划编制的契机,加强规划引导,将乡村振兴项目用地在村庄规划中进一步落实。

 

 

温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