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办〔2020〕42号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经济社会
管理权限(第二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构建简约高效基层管理体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焦作市委办公室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县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通知》(焦办文〔2019〕83号)要求,在省赋予经济发达镇185项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中,结合乡镇(街道)实际,启动第二批乡镇(街道)赋权工作。为确保第二批赋权事项落实到位,权力运行规范高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赋权事项的衔接
县直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对赋权事项不得选择性的下放审批办事环节,不得随意缩小赋权事项的范围、区域、类别,严禁出现明放暗不放、虚放实不放等行为。要主动理顺赋权关系,积极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各乡镇(街道)规范行使相关行政权力。
各乡镇(街道)要主动与县直各有关单位对接,明确赋权事项的具体承接机构,确保事项承接落实到位。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压缩办事时限,提高行政效率,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管到位,确保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同时,还要在办公场所等显著位置向群众公开办事流程、办理时限等要素内容。
二、加强赋权事项的监管
县直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对委托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制定详细的实施细则,明确技术指标和管理规范。要深入剖析研究乡镇(街道)在赋权事项办理过程中的难点、痛点,持续加强对乡镇(街道)有关人员的精准培训指导,提高其业务水平。要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把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转移到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对赋予乡镇(街道)的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防止赋权事项出现管辖真空、监管真空的情况。要加强对事项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及时纠正权力运行中不合理、不规范等问题。涉及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工作制度。
赋权事项下放实施后,遇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或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取消下放等涉及行政权力事项变动的情况,县直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及时根据变动情况调整赋权事项目录,并报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各乡镇(街道)在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三、规范赋权事项的委托
县直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在本通知下发后尽快与各乡镇(街道)签订委托书,委托其行使相关权力,并按规定程序完成行政权力下放以及相关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对于涉及下放事项已受理(立案)的,由原办理部门办理完成后再予以移交。
县直各相关单位要于文件印发后一个月内将委托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相关材料及委托书报送至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司法局备案。
附件:温县乡镇机构改革第二批赋权事项目录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附件
温县乡镇机构改革第二批赋权事项目录
序号 |
赋 权 事 项 |
权限类型 |
依 据 |
赋权单位 |
授权形式 |
行政处罚类62项 |
|||||
1 |
设计单位未按照城乡规划或者规划条件进行设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2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3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4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5 |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6 |
临时占用耕地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7 |
拒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8 |
违反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行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9 |
违反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10 |
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11 |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12 |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的办法》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13 |
职业供求信息发布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 |
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
委托 |
14 |
擅自向下游增大排泄洪涝流量或者阻碍上游洪涝下泄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 |
水利局 |
委托 |
15 |
未经许可或者不按批准的方式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库叉、鱼塘、房屋等设施以及在库区内围垦、弃置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水利局 |
委托 |
16 |
权限内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修建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审批 |
行政处罚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水利局 |
委托 |
17 |
就树盖房,在绿地内或树木下搭灶生火,倾倒有害物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18 |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绿化条例》《河南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19 |
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20 |
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21 |
运输液体、散装货物不作密封、包扎、覆盖,造成泄漏、遗撒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22 |
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街道的临街建筑物的阳台和窗外,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23 |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24 |
未经批准擅自饲养家畜家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25 |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26 |
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27 |
不按规定及时清运、处理粪便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28 |
在城市道路或人行道上从事各类作业后,不清除杂物、渣土、污水淤泥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29 |
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枝(叶)、垃圾或者其他物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30 |
牲畜或者宠物的携带者对牲畜或者宠物的粪便不及时清除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31 |
摊点的经营者随地丢弃垃圾的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32 |
处置单位未保持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33 |
未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34 |
处置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检测报告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35 |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台账或者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未报送处置报表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36 |
将分类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37 |
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38 |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39 |
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40 |
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单位处置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41 |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42 |
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43 |
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撤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44 |
将工业、医疗等行业产生的有害固体废弃物混入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45 |
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46 |
不按规定的地点、方式冲洗车 |
行政处罚 |
《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47 |
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生活垃级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48 |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 |
行政处罚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
城市管理局 |
委托 |
49 |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50 |
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明文件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药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51 |
生产、销售的肥料产品有效成分或含量与登记批准内容不符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52 |
生产、经营假农药、劣质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药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53 |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含有的致命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农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54 |
未取得农药登记证,农药分装登记证或擅自生产、经营农药的,或者生产、经营已撤销登记的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药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55 |
生产、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56 |
转让肥料登记证或登记证号的 |
行政处罚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57 |
假冒、伪造肥料登记证、登记证号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58 |
农药登记证有效期限届满未办理续展登记,擅自继续生产该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药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59 |
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农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60 |
不按照国家有关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农药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农药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61 |
登记证有效期满未经批准续展登记而继续生产该肥料产品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62 |
生产、销售包装上未附标签、标签残缺不清或者擅自修改标签内容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行政许可类3项 |
|||||
1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2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行政许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3 |
兽药经营许可 |
行政许可 |
《兽药管理条例》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行政检查类6项 |
|||||
1 |
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
自然资源局 |
委托 |
2 |
对入河排污口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水资源〔2017〕101号)、《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 |
水利局 |
委托 |
3 |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
农业农村局 |
委托 |
4 |
保健食品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委托 |
5 |
化妆品卫生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委托 |
6 |
乳制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
行政检查 |
《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委托 |
其他职权类1项 |
|||||
1 |
就业失业登记 |
其他职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委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