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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某不服温县医疗保障局行政不作为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3-09-04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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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政复终字〔2023〕第10号

申请人:朱某某

被申请人:温县医疗保障局

申请人朱某某不服被申请人温县医疗保障局行政不作为,于2023年8月1日向本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本政府于2023年8月1日予以受理。

本政府处理期间,申请人自愿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本政府认为,申请人申请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本行政复议案终止。

温县人民政府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