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执行国四排放标准的公告》(豫农机公告〔2022〕8号)文件精神,为保障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惠农政策落在实处,请各乡镇(街道)将《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执行国四排放标准的公告》《2023年温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白卡》进行广泛宣传告知,积极引导购机者按时间要求进行补贴机具的申报。
附件:1.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执行国四排放标准的公告(豫农机公告〔2022〕8号)
2.2023年温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白卡
温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4日
附件1
关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农业机械执行国四
排放标准的公告
(豫农机公告〔2022〕8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有关农机产销企业,购机者:
根据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及其配套技术规范《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规定和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印发《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2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和销售的560kW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装用的柴油机应符合中国第四阶段排放标准要求(以下简称“国四”),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三”农机产品补贴资质截至到2022年11月30日(含),2022年12月1日(含)后购置的柴油农业机械(以发票日期为准),应符合“国四”排放标准,否则不能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二)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
对需投档的“国三”产品,应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完成投档,逾期不再受理。因未投档或投档不通过等原因造成购机者无法正常申请补贴的,所引发的全部经济纠纷和损失由企业自行承担。
农机排放由“国三”升至“国四”,是技术的一次系统性升级,有利于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向绿色、高端转型发展。此项工作行业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既是一项需要动员全系统、全行业、全社会通力协作的系统性工作,也是一项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群众性工作。请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有关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应严格执行环保规定,全面落实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好农机产品的投档、销售、补贴办理等工作,主动发现和上报异常情形,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承担违规行为所引发的后果和所有损失。请广大购机者按要求进行补贴机具的购买及申报。
特此公告。
2022年12月5日
附件2
2023年温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白卡
二、补贴申请及资料审核
购机农户扫码下载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APP,完成所购农业机械资料及个人信息上传录入(注:上传人像图片着装端正,发票图片内容清晰)。
补贴资料审核按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要求见人、见机、见发票。
三、需要提供的资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张;本人社保卡账户复印件1张。
2.购机发票(需注明:姓名、地址:xx(县/区)xx镇xx村、身份证号码、出厂编号、生产企业全称)及复印件1张,电子发票复印件需彩印。
3.确定本人已购买的机具编号信息和铭牌照片已上传至河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购机户需向经销商确认)。
4.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如:拖拉机、收割机等),需提供登记证书编码、行驶证复印件1张。
四、农机购置补贴手机APP操作说明
1.安装手机APP。识别二维码,并安装。
2.用户注册。点击进入APP系统,选择省份“河南”→选择“申请补贴”→进入操作第 一步:点击“还没账号,去注册吧”进行用户注册,用户名填入本人手机号→点击后发送验证码→填入验证码和密码,完成注册,点击屏幕右下角“我的”,点击“个人实名认证信息”或“组织实名认证信息”,按要求进行“身份证识别”,录入“现居住地址”,点击“+”现场拍摄本人头像完成录入,点击”提交”。在录入申请补贴前,应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大头照照片、购机发票。
3.申请补贴。点击“申请补贴”按钮,选择身份“个人或组织”→个人信息出现后→点击选择区域乡镇→点击提交,进入录入补贴机具界面→根据提示依次录入生产企业、出厂编号、发票号→上传发票照片、销售价格、购机日期→点击“完成”即可。
4.注意事项:a.大头照背景纯色,无杂物。b.身份证照,尽量平拍,无背景。c.身份证号码录入正确无误。d.牌证类机械必须上完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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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温馨提醒
1.“国三”农机产品补贴资质截至到2022年11月30日(含),2022年12月1日(含)后购置的柴油农业机械(以发票日期为准),应符合“国四”排放标准,否则不能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2.对2022年11月30日(含)前购置的符合政策规定的“国三”农机产品(以发票日期为准),办理时限延长至2023年5月31日。
请广大购机者按要求及时进行补贴机具申报。
政策咨询电话:0391-6199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