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工作,推进分中心各项建设,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实现行政审批项目办理的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温县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温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温县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2.《温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考核实施方法》
3.《温县乡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考核细则》
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