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为重点特殊群体开设专门窗口“绿色通道”及开设潮汐窗口服务,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一、目标要求
“绿色通道”服务是指为特定对象所提供的便利、快捷服务通道和服务形式,各单位、科室及窗口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高效率”为原则;为提升综合受理服务效能,结合办件高峰期、低峰期人流差异情况,借鉴“潮汐”理念设立潮汐窗口。为群众提供更贴心、更人性化的服务,不断提升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二、“绿色通道”服务对象
(一)年龄在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以身份证件为准);
(二)行动不便的残障人士;
(三)孕后期的孕妇;
(四)退役及现役军人(部队颁发的有效身份证件)、军属;
(五)就业重点群体;
(六)急于外出人员(凭机票、实名制铁路车票);
三、“绿色通道”服务程序
(一)符合“绿色通道”服务对象要求的,可前往政务服务中心盟人社窗口申请“绿色通道”服务。
(二)由前台工作人员核验申请资料及身份信息,确认为符合绿色通道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引导至相应服务窗口受理。
(三)窗口工作人员在处理完正在处理的业务后,优先向该申请人提供服务。
(四)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各单位可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安排专人上门服务。
四、潮汐窗口服务程序
潮汐窗口在业务高峰时段开放,当窗口业务“饱和”、办事群众“排队”时启用“潮汐窗口”及时分流办事群众,减少群众等待时间,增加单日业务办结量,为办事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科室要对窗口人员进行充分授权,做到特事特办,为便捷、高效、优质的“绿色通道”及潮汐窗口服务提供坚实保障。
(二)各单位、科室及窗口工作人员要积极主动做好“绿色通道”及潮汐窗口推介及宣传工作,热情服务,灵活应对。
(三)“绿色通道”相关窗口及潮汐窗口应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积极拓展服务内容。
(四)各单位要将“绿色通道”及潮汐窗口服务纳入考核范围,对开展“绿色通道”及潮汐窗口服务成绩突出、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的,在日常考评及年度考核中酌情加分。
温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