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项阶段
(一)项目单位
1、项目建议书报告编制(10个工作日)
2、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10个工作日)
3、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告招标、编制(30+20个工作日)
(二)县发改委
1、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法定20天、承诺1个工作日)
2、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告评审(法定20天、1个工作日)
二、土地、规划阶段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土地组卷
1、用地选址规划意见(3个工作日)
2、发布征地公告(10个工作日)
3、现场勘测定界、确定权属地类、村组确认(一般项目3个工作日)
4、进行社会风险评估(5个工作日)
5、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30日)
6、与被征地农民逐户逐人签订补偿协议(10个工作日)
7、缴纳社保、补充耕地等相关费用及出具相关材料(与上一阶段同时进行)
8、涉及林地办理林地手续,涉及违法的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9、拟定方案、请示及审查意见(2个工作日)
10、单独选址项目还须提供预审与选址、立项批复、初步设计,压矿、地灾查询报告
(二)市级办理
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2个工作日)
2、市政府批准(3个工作日)
(三)省级办理
约90-150天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征收土地,征收完成后向土地储备中心申请入库
1、县政府批转各乡镇(街道办)(10个工作日)
2、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组织征收(60个工作日)
(五)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储、土地供应)
1、接到各乡镇(街道办)土地收储入库申请后,验收、纳入县级储备并移交(3个工作日)
2、县规划土地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土地供应方案报县政府审批(5个工作日)
3、县政府批准后,按照土地供应节奏(每月至少两次)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和中国土地市场网发布拍卖公告(公告时间为不小于20日)
4、成交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法定3个工作日)
5、出让结果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和网上交易系统向社会公布(10个工作日)
6、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工作日)
(六)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方案批复)
1、规划设计方案批复7(1)+17个工作日:
公示7个工作日(含部门联合审查1个工作日)+规委会14个工作日+规委会纪要3个工作日
2、建设工程放线(1个工作日)
3、市政类建设工程设计方案(14个工作日)
三、项目开工前
(一)项目单位
1、工程地质勘查报告(中小型工程10天;大型工程15天)
2、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中小型工程20天;大型工程30天)
3、县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
4、取水许可论证报告(取水达到一定规模时需要)
5、水土保持方案(投资达到一定规模时需要)
6、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7、确定勘查、设计、施工、监理企业
(1)政府投资项目需公开招标(30天)
(2)社会投资项目直接发包(1个工作日)
8、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三通一平”内容),可并联进行
(二)县住建局
联合审图(3-5个工作日)
(三)县气象局
1、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
2、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技术审查(1个工作日)
(四)县文广旅局
文物考古工作(包括文物调查勘探发掘)(3-14个工作日)
(五)县人防服务中心
1、参与规划部门“多规合一”意见征集(3个工作日)
2、参与工改系统规划设计方案联合审查(1个工作日)
(六)县应急管理局
地震安全性评价(60个工作日)--省地震局
(七)县城管局
1、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需现场勘验 (1个工作日)
2、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需现场勘验(1个工作日)
(八)县生态环境局
市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场踏勘、专家评审、公示公告(1+12+5个工作日)
(九)县水利局
1、取水许可专家评审(取水达到一定规模时需要) (0.5个工作日)
2、水土保持方案专家评审(投资达到一定规模时需要)(0.5个工作日)
3、洪水影响评价专家评审、现场核验(0.5+0.5个工作
日)
四、竣工验收阶段
(一)项目单位
1、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联合测绘机构对竣工验收必需的规划核实、土地核验及人防核实数据进行联合测绘,并出具“多测合一”的联合测绘报告;
2、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竣工验收必须的消防、人防、电梯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3、组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自验,工程各分部(分项)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并分别出具检查评估报告。
(二)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人防服务中心配合
竣工联合验收(3个工作日) )涉及规划核实、人防验收、消防验收、质量验收、竣工验收备案、供水、供电、供气共7项内容实行联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