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6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22]109号)文件规定,经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及县民政局审定,本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取消24人,新增6人,符合条件的共2782人,发放资金20898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取消22人,新增8人,符合补贴条件的共4662人,发放资金349650元,本月两项补贴资金共计发放5586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