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1年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豫财办〔2021〕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认真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工作
建立常态化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内容。局各相关股室应从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高度,常态化抓好直达机制各项工作,将资金切实用于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有效保持积极财政政策的连续性,充分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更好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严格落实工作要求
局各相关股室要进一步完善方法举措、压实岗位责任、抓好协调落实,确保将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直达资金常态化管理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局各相关股室要加强协调,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动直达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预算股要做好指标分解下达和直达资金管理的督促协调工作;局各业务股室在收到上级文件后,要在当天与预算股进行对接,做好指标登记工作,对于已经明确具体补助对象及补助金额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对于尚未明确到具体补助对象或补助金额的,应在30日内分解下达到位,要加强与对口单位联系,做好资金监管、信息录入等工作;国库股要加强资金保障,根据项目建设进度、补贴发放周期以及实际工作需要等及时拨付资金。
三、持续强化直达资金使用监控
局各相关股室要积极创造直达资金科学、规范、高效支出的条件,依法合规加快支出进度,促进形成支出效应。对日常监控、审计监管等过程中发现的疑似问题,抓紧核实、及时纠错、举一反三、全面筛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不断提高直达资金使用绩效。对日常监控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温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