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多合一”场所签订《安全承诺书》,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是加强隐患排查。联合县消防大队、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土地所、电管所等部门对辖区经营场所开展“地毯式”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停业整顿,依法关停、取缔违规经营场所。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辖区内武馆、武校、企业、商户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同时对重点社区、集市进行安全生产宣传,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安全责任意识和事故预防与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