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对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开展综合评估的通知》,近日,县文明办委托县创建办作为第三方,对照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对我县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总体上看,今年以来,各文明单位紧紧围绕全县文明创建工作大局,召开动员会,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安排部署创建工作任务;组织开展“赶考路上有我”“六文明”等实践活动,提升了干部职工文明创建参与率和满意度;持续加强办公楼、食堂、文体等场所硬件建设,工作和生活环境进步改善;不断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各项人文关怀措施得到较好落实。
通过评估,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单位重视程度不高,配合度差,敷衍了事,多项文明实践活动未开展。二是为了创建而创建,工作持续性不强,未把创建工作融入日常管理。三是个别单位认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负担,创建积极性不高,滑坡严重。
下一步,县文明办将在首轮综合评估的基础上,采取“回头看”形式,抓两头促中间,对部分文明单位进行跟踪回访、再次评估。按照回访结果,对连续评估成绩好的作为标兵单位进行推荐,对连续评估成绩落后的单位发出警告,情况严重的建议取消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第一次综合评估排名(21家省级文明单位)
1.河务局
2.税务局(标兵)
3.法 院
4.供电公司
5.人民医院
6.检察院
7.纪委监委
8.信用联社
9.发改委
10.财政局
11.县委办
12.政府办
13.卫健委
14.审计局
15.统战部
16.政法委
17.宣传部
18.组织部
19.自然资源局
20.第二人民医院
21.公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