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相关单位:
为有效减轻企业负担,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关于转发河南省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66号)等文件要求,县发改委、财政局和县供电公司联合研究制定了《关于延伸电力接入投资界面有关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温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温县财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