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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推行“交地即发证”工作实施方案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2-01-13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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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精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创造良好的运营氛围,充分保障企业、群众合法权益。经研究,拟在我县推行“交地即发证”的不动产登记新模式,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不动产登记主动靠前服务,简化流程,部门协同,前置核查,为提出申请的用地单位在交地时点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发证”,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群众办事获得感。

二、工作内容

我县范围内,用地单位通过“招拍挂”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在权属无纠纷、原土地权利证书已注销、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款缴纳完毕的情况下,在土地交付的当天,同步为用地单位办结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具体流程如下:

1.在土地出让前,先行“多规合一”选址会商,城区土地由储备中心牵头,乡、镇(街道办)土地由属地自然资源所牵头,利用科、规划科、不动产登记中心、测绘部门等科室配合共同前往供地现场核实地块的权属情况,包括国有或集体的土地性质、产权边界重叠、权利限制、是否未供先用、征地范围等情况以及其他可能影响下一步发证的情况,并提出修改意见。

2.规划科制定宗地规划条件,利用科制定出让方案并报政府审批,政府审批后进入“招拍挂”程序,用地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可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交地即发证”服务。同步在不动产登记网上办事大厅申请权籍调查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手续,两项并办。

3.利用科、规划科负责实时互通共享出让地块审批信息,包括土地出让合同、红线图、规费缴纳等信息。同时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展权属调查、成果审核入库等权籍调查工作,可通过内部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用地审批相关数据进行落图落宗,提前做好交地时发证各项准备工作。

5.税务部门提供核税、缴税功能,及时共享给自然资源部门。

6.待用地单位按规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及税费,交地手续办结,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组同步交付调查成果资料。国有建设用地首次登记申请材料齐全,内容记载正确,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窗口可以正式受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并办结,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联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交地即发证”的牵头组织工作,税务部门配合做好核税、收税相关工作。

(二)积极主动服务。自然资源、税务等相关部门应加强服务意识,对申请“交地即发证”服务的企业、群众,主动靠前指导,优化流程,根据时间节点倒排各项工作时序。

(三)深化信息共享。自然资源内部、跨部门数据及时共享可获取的资料,不再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交,最大限度简化办证材料。

 

温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5日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门联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交地即发证”的牵头组织工作,税务部门配合做好核税、收税相关工作。

(二)积极主动服务。自然资源、税务等相关部门应加强服务意识,对申请“交地即发证”服务的企业、群众,主动靠前指导,优化流程,根据时间节点倒排各项工作时序。

(三)深化信息共享。自然资源内部、跨部门数据及时共享可获取的资料,不再要求企业、群众重复提交,最大限度简化办证材料。

 

温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