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不动产交易登记便民利民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4号),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县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化,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以“数据多跑网路,群众少走马路”为办事宗旨,深入开展历史业务数据整合工作为不动产登记提供强有力的数据保障;同时我中心积极协调其他各业务部门打通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共享及互联互通。现将不动产登记资料公布于温县政务服务网,企业和群众可查阅相关信息。
二、查询总则
(一)本办法所称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不动产产权登记信息、不动产登记机构产权交易统计数据。
(二)查询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在温县政务服务网上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三)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遵循依法、便民、高效的原则。
三、一般规定
(一)查询人需要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或者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当场提供。因特殊原因不能当场提供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查询人提供。查询结果证明应当注明出具的时间,并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专用章。
(二)申请查询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