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持续压缩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全流程审批时限,提高我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质量,根据《2021年焦作市深入实施高标准营商环境优化行动方案》(焦办〔202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绿色审批事项及实施范围
为提高用户办电接电效率,以下两类工程免于办理规划许可审批,项目单位在道路、绿地管理等单位现场勘察,并确认施工方案后,以备案承诺的方式办理涉及市政道路挖掘、占路、破绿施工许可:
(一)城乡规划范围内的6-10千伏变压器、环网柜、线杆、电缆井等新建、改造工程;道路挖掘在60米以内的电力接入工程,以及城乡规划范围外的6-10千伏电网工程。
(二)380/220伏低压项目、小微企业电力接入工程。
其它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项目办理规划、挖掘城市道路、公路、破绿等许可时,相关单位实行并联审批。
二、办理流程
(一)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1个工作日)
项目单位根据项目类别、区域、路段或季节,申请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手续。发改部门指导项目单位在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申报系统为项目赋码,予以批准。
对于符合豫发改电力〔2020〕383号附件“电网投资项目备案内容表”规定的项目,实行备案程序立项,开工前任一阶段办理。
(二)工程建设许可阶段(2个工作日)
1.告知承诺免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适用于工程建设涉及市政道路施工建设,影响城市绿地(不改变绿地用地性质)事项、公路用地范围内和公路建筑控制区(不含跨越、穿越省道)事项,以及优化电力接入工程影响道路交通事项:项目单位提交《电力接入外线工程施工承诺书》(附件1)、《用电报装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基本信息表》(附件2)、市政管线类外线工程申请表(附件3)、施工方案、树木保护方案、交通疏散方案等必要的申请资料,交至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窗口(简称“综窗”),综窗统一接收并分发报送至城管、园林、交通等部门,项目单位即可组织现场施工,现场施工前1天对接事项涉及的审批部门告知进场时间等信息,并提前1天告知相关部门施工完成时间。
2.并联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其它10千伏及以下电网工程项目结合现场实际,按需办理规划、挖掘城市道路、公路、破绿等许可,项目单位按照审批部门要求,填写市政管线类外线工程申请表,递交完整申请资料,规划、园林、公安等审批部门2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联审批工作,并在工程建设项目综窗受理和办结。
(三)施工许可阶段(1个工作日)
项目单位提供《10kV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开工申请》,电网企业下发开工报告。
涉及挖掘城市道路的工程结束后,项目单位按原貌修复城市道路及设施,不再收取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报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移交管理,验收不合格的修复费用由项目单位承担,修复维护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竣工验收阶段(3个工作日)
中央预算内农网改造升级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工作根据省发改委统一安排,由市发改部门牵头组织,有关单位配合;其他电网工程由电网企业自行组织建设、勘查、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完成竣工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电网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改革落实到位。
(二)强化衔接配合。各部门要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项目单位应提前安排建设计划,做好各部门审批所需资料的准备。
(三)严格督促落实。改革牵头部门要加大对电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的督导力度,适时对相关审批部门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全县电网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工作顺利实施,切实加快电网工程项目建设。
四、其他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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