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和有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温县城乡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经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好,对有效规范城乡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切实减少交通安全隐患,进一步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党委高度重视,要求交警部门对照建议内容,认真组织研究,拿出具体措施,抓好工作落实。
对于电动车治理,交警部门已经形成长效机制。一是以城区道路为重点,采取定点与巡逻相结合的方法,对电动车逆行、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进行专项整治。二是集中警力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针对未上牌行驶的电动三、四轮车进行查处,并督促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主依法登记上牌。三是定期组织民警到辖区企业、学校、农村等场所,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讲解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及严重后果,提高电动车驾驶员的文明交通意识。四是积极与市交警支队联系,对未悬挂牌照的电动三、四轮车情况进行进一步论证,拿出更具体实施意见。五是由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联合,排查辖区电动三、四轮车销售点,对擅自销售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经营者依法查处,严防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
在此,非常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心和支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也希望您在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温县公安局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