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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74号提案的答复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12-14 1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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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应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激发农村资源要素活力”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7〕62号)文件精神及《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在焦作市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试点的函》,2019年10月份起在我县开展了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该项工作将为我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互换,经营权有序流转提供价值参考。

一、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确定

我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技术协作单位。2020年6月4日,将修改完善后的基准地价成果进行了公开听证,根据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再次进行完善。2020年6月14日,项目成果顺利通过验收。2020年11月27日前,温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温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温政〔2020〕16号)文件。

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成果为我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价格基础。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采用的是全域定级的形式,定级面积481.30平方公里,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划分了7个级别,工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划分了6个级别。

二、目前工作进展情况

已选择4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作为集体土地入市试点,2021年3月30日,经温县土地政策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同意4宗地按集体建设用地租赁方式供地。2021年5月25日,经县政府批准,同意出租3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2021年6月15日,三宗地签订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步打算

尽管新土地法已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但相关的配套政策和相关税费收缴还未出台明确,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和不规范。今年我县选择的4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仅是探索性工作。待上级部门出台配套政策后,我局将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做贡献。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将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支持、帮助和监督。



温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