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会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建设温县妇幼保健院示范性、托育性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提案(第60号提案),我委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坚持以需求和问题为导向,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多样性需求,具体项目工作开展如下:
一是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8号)文件精神,吃透政策,领会要领,做好安排。
二是加强宣传,通过温县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的认知度。
三是做好排查摸底。和县教育局结合对全县婴幼儿照护机构进行大排查,通过排查县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
四是促进母子健康发展项目我县于2017年被国家卫生计生委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确定为《母子健康发展综合项目》县,根据项目要求,我县确定北冷乡、招贤乡、祥云镇乡为试点乡镇。
五是县妇幼保健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项目建设已完成科研批复,用地规划申请已经上报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入国库,项目用地在国土资源局备案。总建筑面积 6456 平方米,为 1 栋地上 3 层局部4-5 层建筑,设计托位150个,总投资4000万元。主要用于妇幼保健院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各项用房及排水、消防、供电、停车场、道路、绿化等室外配套设施的建设。该项目建设期为 12 个月。
温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