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县人民政府 WWW.WENXIAN.GOV.CN
繁体 | 简体 | 进入关怀版 | 无障碍
温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2021-32、33、34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进行公开出让的批复
温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wenxian.gov.cn 发布日期:2021-09-09 09:26
分享到:

温政土〔2021〕37号

  

温县人民政府

关于收回2021-32、33、34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进行公开出让的批复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收回2021-32、33、34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进行公开出让的请示》(温自然资〔2021〕94号)已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收回2021-32、33、34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纳入县土地储备库进行统一管理,由你局负责组织公开出让,出让后由你局填发《建设用地批准书》。

2021-32号宗地位于河南曙光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东至钰鑫科技有限公司,西至防汛路,南至杨庄村使用地,北至河南曙光科技有限公司,面积为17800.1平方米(折合26.7002亩)。

2021-33号宗地位于吉祥路北侧,东至钰鑫科技有限公司,西至防汛路,南至吉祥路,北至杨庄村使用地,面积为44153.2平方米(折合66.2298亩)。

2021-34号宗地位于纬二路南侧,东至河南普瑞菲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至怀泉饮品有限公司,南至西张王庄村使用地,北至纬二路,面积为76022.2平方米(折合114.0334亩)。

此复

 

 

 

温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31日

 

点击查看解读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