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局机关相关股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扎紧扎牢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口袋”,最大限度降底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焦防指办〔2020〕82号)、《焦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工作专班的通知》(焦市监〔2021〕76号)文件精神,经县局研究,决定成立疫情防控进口冷链食品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冷链食品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马庆华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俊岩 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王高歌 党组成员、公共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闫胜利 党组成员、副局长
申光星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晓旗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永城 党组成员
王红有 党组成员、总检验师
成 员: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各乡镇(街道)监管所所长。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常王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局办公室:负责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上级来文的处理、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领导讲话起草把关及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人:付仁刚
执法稽查股: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做好采购销售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无预防性新冠病毒消毒证明、来源不明进口冷链食品和食品生产经营者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违法案件承办工作;组织查处采购销售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无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无预防性新冠病毒消毒证明、来源不明进口冷链食品重大案件,及时发布典型案例。负责人:冯柏凌。
食品安全协调股:督促协调卫健、农业农村、工信、商务、供销、教育等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焦作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应用工作;做好进口冷链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负责人:张菊芬、董红旗。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负责焦作市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在全县食品生产环节的推广应用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豫冷链”追溯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督促辖区内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全部完成注册、录入工作,切实发挥信息化追溯系统技术支撑作用,做到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确保食品可追溯;摸清食品生产者冷库、采购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者及其从业人员底数。二是加强对采购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者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冷链物流全闭环管理,实行货物需专用通道、专区存放、专人管理、搬运,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三是抓好进货查验工作,确保没有“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豫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得生产使用;四是严格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新冠病毒防控技术指南》《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新冠病毒防控消毒技术指南》要求,抓好进口冷链食品原料及半成品消杀工作,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做好相关场所和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等物防措施落实。五是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环节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处置、情况收集、信息上报工作。负责人:赵菊。
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及时拟定加强全县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的政策措施;负责焦作市冷链食品追溯信息系统在全县食品销售、餐饮环节的推广应用工作;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摸清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经营者冷库;采购、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经营者(含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中央厨房、集中用餐配送者)和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贮存、运输服务者及其从业人员底数。二是加强进口冷链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非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贮存运输服务者、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食品销售、餐饮环节市场主体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使用焦作市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建立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三是督促食品销售、餐饮服务环节市场主体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消毒、核酸检测,接触进口冷链食品人员防护、健康监测等工作。四是组织开展食品销售、餐饮环节涉疫进口冷链食品排查处置、情况收集、信息上报工作。负责人:常王庆
财务股:负责做好疫情防护物资保障等工作。负责人:王秋生。
三、工作专班办公室组成人员及职责
办公室下设冷链食品监管组,成员及职责如下:
组 长:常王庆 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负责人
成 员:张菊芬 食品安全协调股负责人
冯柏凌 执法稽查股负责人
赵小菊 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股长
张彦会 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股科员
职 责:
1.负责承接温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冷链食品专班市场监管组及综合组交办的工作;
2.负责以县局冷链食品专班名义发文的审核、把关工作。
3.负责冷链食品专班文电处理、会议筹备及会务等工作。
4.负责定期和不定期收集专班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编发《冷链食品专班工作简报》。
5.负责组织对县局专班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冷链食品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
6.负责组织开展外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通报和各乡镇(街道)监管所报告的涉疫产品排查处置工作,并及时收集报告排查处置工作情况。
7.负责完成温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冷链食品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
温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