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法政办〔2020〕16号
温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20年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 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规范全县行政机关权力运行,根据《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和《温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近期重点法治工作开展督查的通知》(温法办通〔2020〕6号)安排,2020年8月18日至8月28日,由由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相关领导或协调小组领导担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组成检查组,对各执法部门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随后11月份在全县开展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专项自查活动,现将具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检查内容。此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主要针对各单位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情况、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执法监督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单位。本次检查的单位有: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文广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交通局、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人防办、城管局、水利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局、医保局、信访局、大数据局、审计局、教育局等24家单位。
(三)检查方式。此次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报告、现场检查和案卷材料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并且当场反馈检查结果,要求各单位进行整改。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单位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和标准行使行政执法权并按照要求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比如:在执法案卷制作方面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和住建局等单位案卷质量较高,程序规范。在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大部分执法部门制定了本部门的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和执法流程图,并依据其规范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大部分执法部门依照要求配备了音像记录设备并制定了本单位的音像记录管理制度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二、存在问题
(一)案卷制作方面
大多数执法案卷制作比较规范,但部分单位案卷仍然存在一些共性问题,比如有的案卷没有编页码,审批意见空白或者不具体,复印材料未加盖与原件一致印章,部分案卷没有及时装订归档等问题。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方面
1、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强。个别单位的执法投诉举报制度需要建立完善,存在仅有登记,后续的处理情况未能体现,甚至个别单位未建立本单位的投诉举报制度。
2、重实体轻程序现象依然存在。(1)部分内部文书只有责任人签字没有具体审核意见,法制机构审核意见填写不全不规范,未签名或仅有签名未填写具体意见。(2)部分《行政处罚决定书》《事先告知书中》《责令改正通知收中》等文书中未写明具体引用的法律法规条款内容。(3)部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未备案。
3、调查取证不规范。(1)部分案卷存在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制作不规范,现场绘制的勘验图未注明绘制时间、方位、绘制人姓名和身份等。(2)证据材料未按规定标注相关信息。拍摄的照片和摄像、录音等资料未注明时间、地点、摄(录)制人姓名和身份等,留存的复印件未注明“经核对与原件无异”的字样。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
在本次检查过程中,发现有些单位的音像设备配备还未配备,设备管理制度未制定,审核清单和记录清单还未制定公布。大部分单位专门从事法制审核的人员较少,还承担单位其他的法治工作,法制审核流于形式,有的案件办完后才让法制审核人员签字。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意识。行政执法工作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各行政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的思想意识,本着公平、公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真正熟悉和掌握其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
(二)对照问题,确保规范整改措施到位。对这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进行认真分析,找准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1、完善执法程序。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执法流程图中的执法步骤、执法环节和执法时限进行执法,确保程序公正。对于还未制定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重大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的单位抓紧时间制定并报送。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河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的通知》(豫法政办〔2017〕9号),完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填写、装订,确保审批、处罚要件合法齐全,装订入卷标准规范。2、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要根除以往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的陋习,建立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对于符合处罚标准的,要依法立案进行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杜绝以改代罚、以罚代刑的现象发生。3、建立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各执法部门要建立制度,在长效保障机制上下功夫,在完善行政执法程序的基础上下功夫,重点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充分运用行政指导的柔性执法方式,有效防止违法行为的扩大蔓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实行行政审批和处罚法律审核把关制度,按照规范要求统一执法文书和案卷制作标准。
(三)健全机构,加大执法监督力度。随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法制审核工作机构日趋重要,对此,各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尽快建立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充分发挥内部监督管理职责,通过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加强自我监督;要针对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不断规范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标准,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202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