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编〔2019〕20号
中共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调整县城市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
机构编制事宜的通知
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温县机构改革方案》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有关精神,经县党政机构改革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并报市委编办批准(焦编办〔2019〕53号),现就有关机构编制事宜通知如下:
整合原温县城市管理局、温县城区管理监察大队、温县城市规划监察大队,组建温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调整为温县城市管理局(温县城市综合执法局)领导的事业单位。
核定温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事业编制90名,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3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
温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设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法规室、数字化城管办公室、群众接待室共5个内设股室;设规划建设执法中队、环境综合执法中队、园林绿化执法中队、市容秩序执法一至四中队、应急执法中队共8个直属中队。
中共温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19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