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政〔2021〕1号
温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为确保温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将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予以分解。
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抓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标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各单位要于3月31日前将工作台账(包括责任领导、责任人、时间节点)和第一季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政府督查室,并于每月28日前报送当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年底前报告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县政府办公室将对各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定期通报,对未按要求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或漏报的单位,在全县通报批评,对工作推动落实不力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县政府将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一(突出发展第一要务, 推动经济提质增速)
2.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二(突出产业能级提升, 培强现代产业体系)
3.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三(突出区域协同融合, 加快融入郑洛“双圈”)
4.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四(突出六区协调联动, 优化县域发展格局)
5.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五(突出改革开放创新, 增强发展内生动力)
6.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六(突出三农优先发展, 打造乡村振兴样板)
7.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七(突出太极圣地打造, 着力壮大文旅产业)
8.政府工作报告责任分解八(突出共建共治共享, 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温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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