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2021年1月17日,熙熙攘攘的温县新宇中学课间休息时间,一声惨叫吸引了众多学生的注意力,“天哪,她头流血了!”“她的牙齿好像也掉了!”
原来,14岁的初中生杨某,在与同班同学李某玩耍追逐时被李某扑倒,造成头部外伤和创伤性牙齿折断。杨某家人迅速将其送往温县人民医院救治,至1月24日出院,共花去医疗费用2700余元。经咨询医生,两年以后杨某可能需要做种植牙手术,费用不少于两万元。1月18日经杨某家人报警后,温泉派出所干警对杨某、李某进行了书面调查,但赔偿问题未能得到处理。后经多方调解,学校和李某均未支付分文,杨某无奈选择向温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听说温县法律援助中心能够为群众免费打官司,2021年3月22日,杨某父母来到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律师热情地接待了他们,为他们解答了一系列问题。
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审查了杨某援助申请,认为杨某系未成年人,其诉求人身损害赔偿事项,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豫司文(2016)54号)规定,免于经济困难审查,符合法律援助受理条件,便指派河南豫星律师事务所牛慧敏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真是好,让普通百姓也打得起官司,太感谢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也可以得到保护了!谢谢主任和律师,终于可以要到钱带闺女去医院了!”杨某父母感慨万分地对中心主任和承办律师说道。
温县律援助中心一直致力于做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工作,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也是法律援助中心的一项重要职责。对涉及青少年、符合申请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做到“应援尽援”,及时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和工作者进行援助;对青少年刑事案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指导方针;积极参与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